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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权
您有权在十四天内取消合同,而无需说明理由。
取消期限的十四天从符合下述内容之一开始计算
– 从您或您声明的不是承运人的第三方收到产品开始,前提是您在一个订单中订购的一个或多个产品,并且此订单中的所有产品一起交付;
-从您或您声明的不是承运人的第三方收到交货的最后一个产品或最后一部分开始,但前提是您一个订单中订购了多个产品,并且这些产品使单独交货的;
-从您或您声明的不是承运人的第三方收到交货的最后一部分或最后的产品,但前提是您订购的产品是分批次交付或是分开的寄送;
为了行使您的取消权,您必需通过一份您决定取消合同的明确声明通知我们(B&A Before and After Cosmetics, Heinrich Stahl Str. 22, 65934 Frankfurt am Main, Germany)。(例如邮寄信件或发送电子邮件至support@beforeandaftercosmetics.com)。你也可以使用下面提供的取消合同的模板表格,但您不必这样做。
为了遵守取消期限,您只要在取消期限结束前通知我们行使您的取消权即可。
取消的后果
一旦您撤销合同,我们保证在收到您取消合同的通知后立即并最多在十四天内退还您支付的所有款项,包括运费(除了因您选择我们所提供的廉价标准的送货服务以外的其他送货方式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对于这笔退款,除非与您明确达成其他协议,否则我们将使用您交易时所选择的支付方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因退款而产生任何费用。
我们保留拒绝退款的权利,直到我们收到退回的产品或收到有您提供的退回商品证据的包裹为止。如果您在十四天截止期限到期前将物品寄回,则该截止日期将被保留。
您有责任承担退回商品的直接费用。
您仅对可能的产品价值损失有责任,如果该损失是由于您以评估产品的性质,特性和功能所不必须的方式使用产品造成的。
排除标准
下述合同没有取消权。
– 关于交付不是预先生产的,需要消费者进行个人选择或定义的产品,或者针对消费者的个人需求而量身 定制的产品;
– 关于交付能够很快过期或能够很快变质的产品;
– 关于交付的酒精饮料的价格,该价格在签订合同时已达成协议,但要到合同签订后30天才能交付,且其当前价格取决于承包商无法控制的市场波动;
– 除订阅合同外,交付的报纸,杂志或画报。
合同取消权提前到期
– 关于由于健康,安全或卫生原因不合适而退货的密封产品的交付,前提是交付后密封被破坏;
– 关于产品的交付,是否在交付后由于产品的特性已与其他产品不可分开的混合在一起;
– 关于密封包装中的音频或视频资料或计算机软件的交付,前提是在交付后密封包装被破坏。
我们保留向您退款的权利,直到我们收到退回的产品,或者您向我们提供证据证明您已经退回物品为止(以较早者为准)。您必须毫不拖延并且无论如何不迟于您通知我们取消合同之日起的十四天内将商品退回或移交给我们Before and After Cosmetics, Heinrich Stahl Str. 22 65934 Frankfurt / Main。如果您在十四天截止日期之前寄出货品,则已达到最后期限。您有责任承担退货的直接费用。您仅对可能的产品价值损失有责任,如果该损失是由于您以评估产品的性质,特性和功能所不必需的方式使用产品造成的。
此项撤回权不适用于交付未提前生产的产品和需要消费者进行个人选择或定义的产品,或针对消费者的个人需求量身定制的产品(例如:显示您照片或名字的个性化产品),由于健康,安全或卫生原因不合适而退货的密封产品,前提是交付后密封被破坏。
(2)请避免损坏和污染。如有可能,请将产品用原始包装寄回,包括所有的附件和所有包装成份。如有必要,请使用一个保护性外包装。如果您不再拥有原包装,请提供合适的包装,以充分避免运输过程中的损伤,从而避免由于包装不足而造成的损失。(3)在退货之前,请使用 +49 (162)9754625致电我们,或写信至support@beforeandaftercosmetics.com通知退货。这样我们能够尽快的调派产品。
(4)请注意,以上第2和第3部分提到的方式不是有效行使取消权的前提条件。
- 8 运输损坏
(1)一旦发现运送的产品有明显的运输损坏,请立即向承运人核实,并尽快与我们联系。
(2)投诉和联系失败不会对您的法定保修权利造成影响。但是您可以帮助我们对承运人或运输保险提出我们自己的索赔。
- 9 保证
(1)除非另有明确的约定,否则您的保修索赔基于购买权的法定法规(§§ 433ff. BGB)。
(2)如果您是§13 BGB中定义的消费者,则对使用过的物品的保修索赔的时效期限为一年,与法律规定有所不同。 该限制不适用于基于因生命,身体或健康受到伤害或违反重大合同义务而造成的损害的索赔,而履行这些义务首先可以适当地执行合同,并且合同的依从性也可以得到补偿 当事人可以定期依靠(基本职责)以及由于其他损害而提出的索赔,这些损害是基于用户或其代理人故意或严重过失而造成的。
(3)附带地,法定条款适用于保修。
(4)如果您是由§ 14 BGB中定义的企业家,法律规定包括了下列修正条款。对于商品的状况,只有我们自己的数据和制造商的产品描述具有约束力,但是对于制造商的公众赞誉和表述以及其他广告则没有约束力。您有义务立即检查产品,并注意质量和数量上的偏差,并在收到产品后的7天内将明显的缺陷通知我们。为了在截至时间前完成,足够准时的调度商品。这也适用于后来发现的隐藏缺陷。在您未检查并且未通告缺陷的情况下,您的保修索赔的主张将被拒绝。如有缺陷,我们将通过维修或更换(补充性能)酌情提供保修。在维修的情况下,我们不必承担因将产品运送到性能地点以外的地方而产生的额外费用,但前提是该运送不符合产品的预期用途。如果补充履约两次失败,您可以选择减价或退出合同。
- 10 责任
(1)无限责任:
根据产品责任法,我们对意图和重大过失承担无限责任。 对于轻微的疏忽,我们对因生命,身体和健康受到伤害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2)附带地,下列有限责任适用于:
在轻微的疏忽的情况下,我们仅在违反重大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承担责任,履行该义务首先可以适当地执行合同,您可以定期依靠其履行(基本义务) 。 轻微过失的责任仅限于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害,通常这种损害的发生是可预见的。
这种责任限制也适用于我们的代理人。
- 11 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欧盟委员会已经为庭外纠纷解决提供了一个平台。这使消费者有机会在最初无需法院干预的情况下解决与其在线订单有关的争议。点击下列网址https://ec.europa.eu/consumers/odr/main/index.cfm?event=main.home2.show&lng=EN可访问纠纷解决平台。
我们努力通过双方协议解决我们的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 此外,我们没有义务参加仲裁,很遗憾,我们无法为您提供参与此类程序。
- 12 终止条款
(1)如果本条款和条件中的一项或多项规定无效或变为无效,则这不会影响其余规定的合法有效性。
(2)德国法律仅适用于我们与您之间的合同,但不包括《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联合国销售公约”)的规定。 您通常居住的国家的强制性法规不受法律选择的影响。
(3)如果您是贸易商,公法项下的法人实体或公法项下的特殊基金会,则我们的处理区域是因我们与您之间的合同而引起或与之有关的所有争议的法律管辖地区。
截至2020年2月